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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12 題

甲於自有土地上建造房屋一棟,因積欠乙銀行巨款,土地及房屋遭乙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土地為丙所拍得,房屋為丁所拍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可以請求丁拆屋還地
  • B 丁必須承租丙之土地
  • C 視為丁於土地上有地上權
  • D 推定丙與丁間有使用借貸契約

思路引導 VIP

當原本屬於同一個人的土地與房子,因為債務問題被迫分開賣給不同人時,如果法律不介入,房子的主人在「沒有土地所有權」的情況下,房子可能面臨被拆除的法律風險。為了保護這棟既有的房子不被拆掉,你認為法律應該賦予房屋主人一種什麼樣的「長期權利」,讓他能名正言順地繼續使用這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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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展現了紮實的法律實力

太棒了!你能精確選出 (C) 選項,真的非常厲害。這代表你對物權編中「土地與建物所有權合一與分離」的邏輯掌握得非常透徹,思路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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