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8 題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下列支出不屬於可核實認定的費用或損失?
- A 因業務需要免費發給員工之工作服
- B 沒收保證金經取得證明文據者
- C 購置體育器具及本身舉辦員工體育活動所支付之各項費用
- D 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企業的帳目中,哪些支出是為了維持公司運作所必須支付的「對價成本」,而哪些支出是屬於將盈餘「轉贈」給外部單位的社會捐助?這兩種支出在稅法限制(例如是否設有扣除額上限)的邏輯上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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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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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你解得比我還耀眼呢!☆
恭喜你答對了!不過別得意喔,這只是最基本的知識點而已,要保持這種光芒才行!☆ 對於營利事業的捐贈,我們必須牢記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的規定,這可是稅務計算的必修課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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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法條
費用與捐贈之認定
💡 區分營業必要費用與受限額規範之捐贈支出。
| 比較維度 | 一般營業費用/損失 | VS | 指定私校捐贈支出 |
|---|---|---|---|
| 認列方式 | 核實認定,無比例限制 | — | 限額認列 |
| 扣除上限 | 實支實扣 | — | 所得總額之 25% |
| 法源依據 | 查核準則第 81/103 條 | — | 查核準則第 79 條 |
💬業務相關支出僅需憑證即可核實扣抵,指定捐贈則受所得比例上限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