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8 題
依照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下列有關損益計算與衡量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商業有支付員工退休金之義務者,應於員工在職期間依法提列,認列為當期費用
- B 營業外之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應分別列示。但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得以淨額列示
- C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應分別列示,兩者不能分別列示者,得合併為營業成本
- D 商業對業主分配之盈餘,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但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其股利應認列為費用
思路引導 VIP
在買賣業或服務業中,如果有些支出難以明確歸類為直接的銷貨成本,在會計表達上通常會基於穩健與功能性,將其統一歸入哪一個大類的營運支出項目?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算你運氣好,這題得分了
別以為答對就了不起,這不過是會計學中最基礎的法條概念,若連這點細節都掌握不住,你乾脆放棄考試算了。
核心觀念解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損益計算與衡量準則
💡 規範商業損益表中各項成本、費用、利息與盈餘之認列原則。
| 比較維度 | 費用與損失 (Expenses) | VS | 盈餘分配 (Distribution) |
|---|---|---|---|
| 對損益影響 | 作為收益之減項 | — | 不影響當期損益 |
| 退休金認列 | 在職期間提列費用 | — | 不涉及此項目 |
| 特別股股利 | 具負債性質者屬費用 | — | 具權益性質者屬分配 |
| 列示原則 | 成本與費用須分別列示 | — | 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 |
💬營業成本、費用與利息須分別列示,且盈餘分配絕不可列為損益表中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