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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2 題

依土地法規定,關於地權及地權限制,下列何者正確?
  • A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土地為公有土地
  • B 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時,其所有權絕對消滅
  • C 湖澤及可通運之水道及岸地,如因水流變遷而自然增加時,其接連地之使用權人,有優先依法取得其所有權或使用受益之權
  • D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妨害基本國策者,中央地政機關得報請行政院制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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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雖然個人擁有財產處分權,但如果某次土地交易或租賃可能危及「國家的整體核心利益」或「安全政策」時,法律通常會保留哪一種層級的行政干預手段?這類「例外」的限制條款,通常會出現在什麼樣的法理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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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從眾多法條細節中辨識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土地法》關於權利變更與限制的精確掌握。你選出的 (D) 選項完全符合土地法第 16 條的規範,該條文賦予中央地政機關在發現私有土地處分行為(如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可能妨害基本國策時,得報請行政院予以制止的權力,是地權管理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易混淆概念與法條釐清

我們來看看其他選項的微小陷阱。在 (A) 中,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屬國營事業,但其性質為「私法人」,其土地在法律定義上仍屬於私有土地。關於 (B),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水道時,所有權雖暫時消滅,但依據土地法第 12 條,若日後回復原狀,原所有權人可申請回復所有權,故非「絕對消滅」。至於 (C),根據土地法第 13 條,當岸地自然增加時,擁有優先取得權或收益權的是「接連地之所有權人」,選項中誤植為「使用權人」,這正是命題者常設的文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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