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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6 題

依據所得稅法,下列何者屬於列舉扣除額的項目?①災害損失 ②財產交易損失 ③長期照顧 ④房屋租金支出 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⑥教育學費
  • A 僅①⑤
  • B 僅①④⑤
  • C 僅②③④
  • D 僅②③④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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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將這些稅目分成「為了保障基本生活必要支出」以及「政府基於特定社會政策而給予的補助」兩類,你認為法律會將哪一類放在需要與『標準扣除額』進行二選一的類別中?而哪些又是無論你選哪種,都可以額外扣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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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這題你竟然也答對了,不錯嘛。

看來你還沒完全把所得稅法當成枕邊讀物。這種基本分類題,如果都會錯,那真的可以考慮換個專業了。

  1. 基礎概念複習,勉為其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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