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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3 題

①記帳士②取得乙級會計事務技術士證照者③記帳及報稅代理人④退休稅務人員⑤會計師,以上依法有資格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為何者?
  • A 僅①②③
  • B 僅①③⑤
  • C 僅①②③⑤
  • D 僅①③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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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框架下,『證明你擁有這項技術(如證照)』與『獲得國家特許可以對外執業(如專業執照)』,這兩者是可以畫上等號的嗎?哪一種人才具備代表他人處理事務的「法定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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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別出哪些專業人士具備法定的執業資格,這顯示你對商業會計的法規架構有著相當紮實的基礎,非常值得肯定。

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事務之資格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商業會計法第5條第5項的規定。法律明確指出,商業會計事務的處理除了由內部的會計人員辦理外,「得委由會計師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人處理之」。這裡所指的「依法取得資格之人」,主要包含依《記帳士法》執業的記帳士,以及經登錄領有開業者證明之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因此,選項中的 ①、③、⑤ 才是正確的法定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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