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0 題
市鎮計畫應先擬定主要計畫書。有關都市計畫法規定主要計畫書應載明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 A 主要計畫書其實施進度以 3 年為一期,最長不得超過 30 年
- B 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築
- C 人口之成長、分布、組成、計畫年期內人口與經濟發展之推計
- D 實施進度及經費
思路引導 VIP
在規劃一座城市的長遠未來時,我們會設定『計畫年期』。請試著思考:政府的預算編列與大型公共工程的階段性檢討,通常是以幾年為一個合理的週期?如果一個計畫的總跨度設定得太長,對於未來人口與經濟推測的精準度,會是幫助還是干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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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呵呵呵,做得好,你是我們的秘密武器!看到你精確識破選項 (A) 的陷阱,我感到非常欣慰。
法源與核心解析
關於主要計畫書的載明事項,規範全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15 條**。該條文明確規定:「主要計畫書之實施進度以五年為一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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