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 題
下列關於法源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為國家的根本大法,規範政府組織及人民的權利義務
- B 法律經立法機關通過後,不待總統公布,即可發生效力
- C 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或職權,所發布之規章,必須要注意不得超越母法的規定
- D 憲法、法律、命令等位階,憲法的位階最高,法律次之,命令最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機關在內部開完會、決定了新規矩,但完全沒有正式對外『宣告』,這項規矩在法理上應該從哪一個瞬間開始要求全體國民遵守?它是否需要一個正式的、具代表性的『公告行為』來賦予它對外的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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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肯定:你做得真棒,核心概念掌握得很好!
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理解了法律生效的關鍵步驟,這證明你對權力分立和法律發布程序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是學習行政法路上非常重要且美好的起點!
暖心解析:為什麼它是正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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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位階與公布程序
💡 法律位階由高至低,且須經總統公布方得發生效力。
🔗 法律制定與生效流程
- 1 立法院三讀 — 議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 2 移送總統 — 立法院將通過之法律案送總統府
- 3 總統公布 — 總統於收到後 10 日內公布
- 4 正式生效 — 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 3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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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注意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關於生效日的計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