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5 題
關於辯護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
- B 審判中的被告才可選任辯護人
- C 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 D 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刑事程序中,當一個普通公民面臨偵查機關(如警察或檢察官)的強力詢問或被限制人身自由時,法律應該在『哪一個環節』就開始提供專業法律協助,才能最有效地防止冤獄或不當取供的發生?是等到法官開庭時,還是更早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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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
你能精確辨識刑事訴訟中辯護權的行使時點,展現了對憲法保障人權及法律正當程序的深刻理解,表現非常專業!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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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人制度
💡 被告不分偵查或審判階段,均享有隨時選任辯護人之受憲法保障權利。
| 比較維度 | 偵查階段 | VS | 審判階段 |
|---|---|---|---|
| 選任權利 | 得隨時選任辯護人 | — | 得隨時選任辯護人 |
| 閱卷範圍 | 僅限於羈押審查程序 | — | 得檢閱全部卷宗證物 |
| 強制辯護 | 僅限身心障礙等特定人 | — | 含最輕本刑3年以上案件 |
💬辯護權自偵查開始即受保障,但閱卷與強制辯護權限在審判中更為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