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26 題
為建設、改善、維護、管理及考核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建立以人為本、行人動線連續性及無障礙用路環境,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有關該條例之主管機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中央為內政部
- B 在中央為交通部
- C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D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部法律的主旨是在規範「人行道的鋪設、城鄉街道的改善以及都市空間的實體設施建設」,而非單純的「車輛違規處罰」或「航運管理」,在政府組織中,哪一個部會平常就在負責『國土管理』與『都市建設』的法規標準制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根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由此可知,該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直轄市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市)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因此,選項A、C、D之敘述皆符合法條規定,而選項B稱中央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屬於錯誤敘述,故本題選B。
行人交通安全主管機關
💡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非交通部。
| 比較維度 |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 | VS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
| 中央主管機關 | 內政部 | — | 交通部 |
| 規範核心 | 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 | — | 交通秩序及違規處罰 |
| 地方主管機關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涉及硬體設施建設多屬內政部權責,交通秩序管理則屬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