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原住民族行政]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第 7 題
依照原住民族健康法,為落實及推動原住民族健康政策,中央主管機關應遴聘(派)原住民族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原住民族健康照護專家學者,召開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該政策會的成員具原住民身分者,比例不得少於?
- A 四分之一
- B 二分之一
- C 三分之二
- D 五分之三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專門為特定族群設立的決策委員會中,如果我們希望該族群能與政府官員、學者達成「權力對等」或「實質制衡」,而非只是象徵性的參與,那麼在數學邏輯上,該族群最起碼應佔據多少比例,才能確保其意見在表決時不至於處於絕對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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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參與的法定比例
根據現行**《原住民族健康法》第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落實及推動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應遴聘代表及專家學者召開「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為確保政策能真正反映原住民族的主體性與實際需求,法條特別明定該政策會成員中,具原住民身分者的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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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健康政策會組成
💡 中央應設原民健康政策會,且原民身分成員須佔至少二分之一。
- 依原住民族健康法第4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開政策會。
- 成員包含原民代表、機關代表及健康照護專家學者。
- 法定比例:具原住民身分之成員,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