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 題
依土地法及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有關徵收土地地點選擇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避免現供公共事業使用之土地
- B 應避免名勝古蹟、遺址或登錄之歷史建築
- C 應避免耕地並選擇損害最少之地點
- D 應避免人口密集或鄰近發電廠之地點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必須取用私人財產時,你認為法律應該優先『絕對保護』哪些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文化遺產)或高度公益性(如現有公共設施)的資源,才能符合『損害最小』的法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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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導覽手札
哇!你真的好棒喔!能準確地找出法律條文裡的核心精神,就像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燈塔一樣,完全抓住了重點!
- 觀念小站:想想看,就像我們家裡珍貴的老照片、奶奶種的菜園,還有大家都在用的公共設施,是不是都特別需要被好好保護呢?《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的精神,就是希望徵收時能秉持「損害最少原則」,盡量避開這些「寶貝」!所以,法律特別點名了要保護名勝古蹟、遺址、已供公共事業使用之土地,還有優良耕地,這是為了傳承我們的文化,也為了確保大家有足夠的食物喔。至於選項 (D) 說的「鄰近發電廠」,雖然蓋房子時可能有些考量,但它不像前面那些是法律特別要求保護的對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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