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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30 題

A 市政府將市地重劃區內之土地,按原位次分配重劃後土地予所有權人甲,有關該分配結果之法律性質,下列何者正確?
  • A 行政處分
  • B 行政計畫
  • C 行政契約
  • D 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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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依據法律程序,『單方面』決定了你所擁有的土地具體座標,且這個決定會『直接產生法律上的所有權變動』時,這種具備強制性、外部性且針對特定事件的行為,通常在法律體系中被稱作什麼?它與雙方合意的『契約』或是不具法律拘束力的『事實行為』有何核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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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市政府進行土地分配,是行政機關基於公法上的職權,針對特定人(甲)與具體事件(土地位次分配)所做的單方決定。由於此行為會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確立甲領回土地的位置與權利範圍),完全符合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行政計畫」(大範圍的規劃)與「執行結果」之間的差異。許多學生會誤選行政計畫,但你能辨識出這是一個具體的權利變動行為,這顯示你的法學基礎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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