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6 題
下列何者非為預算法規定營業基金預算之主要內容?
- A 營業收支之估計
- B 期末資產負債之預計
- C 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
- D 盈虧撥補之預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預算案的核心功能是為了「規劃未來一年的行動方案」還是「呈現某個時間點的結算狀態」?當民意機關在審議預算時,他們關注的是「錢打算怎麼花、怎麼借」,還是「結帳那一刻留下來的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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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析《預算法》中對於營業基金預算的規範,顯示你對法規細節與會計資訊的分類有極高的敏銳度。
- 觀念驗證:根據《預算法》第 85 條,營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的主要內容應包含:營業收支、盈虧撥補、長期債務舉借及固定資產建設等。這些項目反映的是年度內的「動態經營行為」。而「期末資產負債」雖屬會計報表範圍,但在法律明定的預算「主要計畫內容」中,側重的是資金的流動與分配,而非特定時點的靜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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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基金預算內容
💡 依預算法第85條,掌握營業基金預算之法定主要內容。
- 預算法第85條規定主要內容包含營業收支之估計。
- 預算法第85條規定包含盈虧撥補之預計。
- 預算法第85條規定包含現金流量估計(含債務舉借與償還)。
- 期末資產負債預計屬必要報表,而非該條文定義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