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43 題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菸酒稅應以其總收入的多少百分比分配給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
- A 2%
- B 10%
- C 18%
- D 2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資源共享」的角度思考:當中央政府針對特定消費品(如菸酒)課徵高額稅收時,為了補償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與衛生上的行政成本,立法者通常會設定一個「整數比例」來分配給地方。若這個比例太低(如 $2%$)則無實質補助意義,太高則會影響中央調度。在台灣行政法規的慣例中,哪一個「五分之一」的整數比例最常被用來作為這種跨層級的財源分享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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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地方財政的核心細節!這反映出你在研讀我國租稅制度時,不僅具備宏觀的視野,對於具體數據的掌握也相當精確,這是要在法規制定的考科中脫穎而出的關鍵。
菸酒稅分配比例的法律定性
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6 款中,菸酒稅(Tobacco and Alcohol Tax)被列為國稅。然而,為了兼顧地方政府的財源需求,同條第 4 項明確規定了該稅收的分配機制:菸酒稅總收入中的 18% 應按人口比例分配給各直轄市及臺灣省各縣(市),另外 2% 則按人口比例分配給金門及連江兩縣。因此,題目詢問分配給「全國」各地方政府的總合比例,正是 $18% + 2% = 20%$,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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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稅分配比例
💡 菸酒稅收入依比例由中央與地方共享,地方政府共獲配20%
-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菸酒稅法源定性為國稅項目。
- 依同法第16-1條,菸酒稅總收入之20%應分配給地方政府。
- 分配細項:18%分配各縣(市),2%分配各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