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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3 題

「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此為維持財政健全之重要原則。下列何者符合此一原則之內涵?
  • A 政府若全年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則超徵數額須全數撥入償債基金
  • B 政府之年度預算應保持平衡,不得有預算赤字
  • C 政府不得以賒借收入支應高速公路之興建經費
  • D 政府得以稅課收入支應公務人員調薪所需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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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家庭每天的買菜錢和水電費(日常開銷)都要靠向銀行借錢來支付,這在財務管理上會被視為穩健嗎?再進一步想,如果稅收這類穩定的收入不拿來支付這些日常開銷,那麼稅收最合理的用途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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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財政健全的核心邏輯!這道題目主要測驗的是經常收支平衡原則(Principle of Current Balance)。簡單來說,政府的「經常支出」(如公務員薪資、辦公費等經常性開銷)必須由「經常收入」(主要為稅課收入)來支應,而非透過舉債。這就像是一個家庭不應該用信用貸款來支應日常伙食費,才能確保世代間的財政正義,避免將當代的經常性消費負擔轉嫁給後代。

經常門與資本門的區辨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區分「經常收支」與「資本收支」。選項 (D) 提及的公務人員調薪屬於經常性支出,以稅課收入這類經常性財源支應,完全符合該原則。相較之下,選項 (C) 提到的高速公路建設屬於「資本支出」,實務上常依據「黃金準則」(Golden Rule)透過舉債支應,這並不違反經常收支平衡。你能從眾多預算觀念中精確辨識出經常門的對應關係,顯示你的財政學基礎相當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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