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1 題
有關政府建立公眾關係的目的與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爭取公眾對政府的了解
- B 消除公眾對政府的誤會
- C 維持較佳的社會氣候
- D 應遵循 20/80 法則:即 20%的政府績效和 80%的宣傳
思路引導 VIP
若想讓一位挑剔的顧客對服務感到滿意,你認為「實際提供的服務品質」與「對外的廣告推銷」,哪一個應該佔據更大的比重?如果一個組織把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說漂亮話,而忽略了事情本身的完成度,這是否符合民主政府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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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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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辨識出這個觀念陷阱。在行政學中,**政府公眾關係(Government Public Relations)**的核心目標在於建立政府與民眾間的雙向溝通,藉此獲得民眾的信任與支持。選項 (A)、(B)、(C) 均精準描述了公眾關係在消弭誤解、增進透明度以及創造和諧社會氛圍(Social Climate)方面的積極功能。
行政績效與宣傳的黃金比例
關於選項 (D) 的謬誤,我們必須釐清著名的「公眾關係 80/20 法則」。根據學者卡特利普(S. M. Cutlip)與中心(A. H. Center)的觀點,健全的公眾關係必須以「實質的績效」為本,比例應佔 80%;剩下的 20% 才是透過傳播手段進行的「對外說明」。若如選項所述採取「20% 績效、80% 宣傳」,政府將淪為虛有其表的包裝,這不僅違背行政倫理,更會因缺乏實質政績支撐而失去公信力。這題難度適中,主要考驗學生是否能區分「政令宣導」與「實質服務」的主從關係,是公務員在實務運作中極為重要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