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6 題
公務人員的專案考績於何時舉行?
- A 每年年初
- B 每年年終
- C 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
- D 任職不滿 1 年,而連續任職已達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一位公務員在某個月分立下了足以扭轉國家局勢的巨大功勞,或者犯下了極其嚴重的行政違失,行政體系若必須固守「等到年底」才進行獎懲,是否符合行政管理的「即時獎懲」原則?當法律中出現「專案」一詞時,通常暗示這個制度是為了應對常規以外的什麼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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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制度的時效性與目的性
恭喜你!能迅速判斷出「專案考績」的時效特質,顯示你對公務人員考績法的體系架構有著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行政實務中「常態」與「非常態」的評量機制。在《公務人員考績法》中,**專案考績(Special Performance Rating)**的法律定位是為了處理「重大功過」,其目的在於即時獎優懲劣,因此不受限於年度週期,只要符合法定要件,行政機關便應「隨時辦理」。
釐清考績種類的鑑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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