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14年 [公職獸醫師] 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第 一 題

一、人民甲所有之房屋緊鄰道路,並於道路範圍內放置大型盆栽。乙市政府警察局員警丙接獲檢舉後,到場查得甲確有占用道路情事,並當場開立占用道路障礙通知書,載明「請障礙物所有人於一週內自行清除。屆時仍未清除改善,不再另行勸導。本局將會同乙市政府相關權責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廢棄物清理法及行政執行法等相關法令,代履行執行清(拆)除。」。試問:此一通知書之性質為何?(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同條第 2 項規定:「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不問屬於受處罰人所有與否,得沒入之。」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這是行政法中典型的「行政行為定性」考題。接著應該將通知書的內容拆解為兩部分來分析:第一部分是「請障礙物所有人於一週內自行清除」,探討其是否構成行政程序法第92條的「下命處分」(命其履行行為義務);第二部分是「屆時仍未清除...將會同相關機關...代履行執行清(拆)除」,這涉及行政執行法第27條及第29條的「告誡」(預告強制執行)。論述時務必引用最高行政法院相關決議(如97年12月份第3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說明此類通知書兼具「下命處分」與「執行告誡」的雙重性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主要考點為行政行為之定性,特別是主管機關針對違規行為開立之「限期改善或清除並預告強制執行」通知書,其在行政法上究屬行政處分、觀念通知,抑或行政執行之告誡。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