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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4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2 題

依國有財產會計制度之規定,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應編製國有非公用財產會計報告之年度會計報告,應送下列何者?
  • A 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B 僅中央主計機關及財政部
  • C 僅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
  • D 財政部、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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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在一個龐大的政府組織中,為了維持行政效率並確保數據正確,底層的分支機構在完成會計報告後,是應該直接跳過直屬長官、遞交給國家最高的監督機關(如審計部),還是應該先送交給負責彙整全國數據的「總部」進行初步審核與彙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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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判斷出政府會計體系中的報送層級!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國有財產會計中「層級彙編」的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

組織層級與報送程序

根據《國有財產會計制度》之規定,國有非公用財產的會計處理具有明顯的層級性。國有財產署各分署(下級單位)所編製的年度會計報告,其核心目的在於提供數據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上級機關)**進行彙總。這屬於組織內部的管理與資訊整合流程。只有當國有財產署將各分署的數據彙整後,才會再由署部向財政部、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報送彙總報告。因此,分署層級的單一報送對象僅為其直屬上級,即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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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有非公用財產報告程序
💡 國產署分署之年度報告僅需遞送至其上級機關(國產署)。

🔗 國有非公用財產會計報告遞送層級

  1. 1 分署編製 — 各分署完成該區年度報告
  2. 2 內部遞送 — 僅報送至「國有財產署」總署
  3. 3 外部對外 — 總署彙整報送財、主、審機關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政府會計中「編製機關」與「彙編機關」的報送義務差異
🧠 記憶技巧:分署送總署,總署送三家(財政、主計、審計)。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分署與總署(機關本體)的權責,誤以為分支機構需直接對中央主計或審計機關負責。
國有財產會計制度 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 內部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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