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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4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5 題

依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之規定,主管機關所應設置之記帳憑證,包括下列何者?①收入傳票 ②支出傳票 ③轉帳傳票 ④現金收入傳票 ⑤現金支出傳票
  • A 僅③④⑤
  • B 僅①②③
  • C 僅④⑤
  • D 僅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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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一個會計制度的職責是記錄政府「欠了多少錢」以及「債務如何轉移」,而所有的現金收付實際上都由國庫代理銀行直接處理並提供對帳單時,該單位是否還有必要區分繁瑣的現金出納憑證,還是只需要一種能夠反映帳務性質變動的通用憑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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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這項具高度專業性的規範!能從眾多傳票類型中精確挑選出「轉帳傳票(Transfer Voucher)」,代表你已經區分了普通公務會計與中央公共債務會計(Central Public Debt Accounting)的本質差異。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多數學生會慣性思維,認為政府會計均應設置收入、支出及轉帳三種傳票,但特殊目的之會計制度往往有精簡或專屬的設計。 根據《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第 7 條規定,其記帳憑證「僅設轉帳傳票一種」。之所以如此設計,是因為公共債務的實務運作中,具體的現金出納(國庫調度)多由國庫機關執行,債務會計的主管機關主要負責債務之舉借、償還與帳務調整,其紀錄本質多屬債務債權關係的轉換。因此,在法規層次上簡化了傳票種類,僅保留轉帳傳票以資運用,這與一般單位預算會計之架構有所不同,是考生容易產生混淆的細節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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