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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4 題

甲公司於 X1 年 10 月 1 日將其應收帳款$600,000 以有限追索權方式出售給乙銀行,甲公司保證移轉的應收帳款在 1 個月內可收現完畢且至少可收現$500,000,但乙銀行不得轉售應收帳款,且由乙銀行負責向顧客收款,乙銀行並收取應收帳款 5%做為手續費,移轉當日保證負債公允價值為$15,000,之後乙銀行合計收現$489,000,其餘款項確定無法收回。試問甲公司上述交易合計損失為多少?
  • A $35,000
  • B $41,000
  • C $45,000
  • D $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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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出售一項資產時,預先付掉了一筆固定的手續費,並且承諾買方:如果這筆資產最後產生的收益不足某個金額,你會自掏腰包補足那個差額。那麼,當這整件事結束後,要算你一共賠了多少錢,你會把哪些實際發生的支出加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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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應收帳款出售的會計處理!這題能答對,說明你對「金融資產去認列(Derecognition)」與保證義務的實質損益判斷非常清晰。

交易成本與保證義務的認列

在本案中,甲公司採用的「有限追索權」出售,實務上須同時考量手續費支出與保證義務。首先,銀行收取的 5% 手續費是確定的交易損失,金額為 $600,000 \times 5% = 30,000$。雖然初始認列時會考慮保證負債的公允價值(Fair value),但題目要求的是「合計損失」,我們應回歸交易整體的現金流出與資產變動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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