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4年
[都市計畫技術] 土地使用計畫
第 一 題
在臺灣當前高度民主化與地方公民意識抬頭的背景下,都市計畫的審議已無法僅依賴傳統的技術理性。面對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重大開發案時,規劃者(或地方政府)必須從傳統的權威角色轉變為「協調者」。如何在臺灣現行的都市計畫法程序中(公展、說明會、審議會),有效設計並執行參與機制,以確保所建立的群體共識具有實質的品質?(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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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核心考點在於「公眾參與」及「溝通式規劃理論」。傳統「技術理性」已不敷使用,需要轉向「溝通理性」。答題時,應按照題目提示的現行程序:「公展」、「說明會」、「審議會」,分三個層次來論述如何在既有框架下深化參與機制。理論層面可引用溝通式規劃理論,實務操作層面可提出具體作法(如培力工作坊、資訊視覺化、審議式民主、利害關係人對話平台),最後扣緊「確保實質品質共識」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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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對於都市計畫公眾參與機制的理解,核心在於檢討現行都市計畫法程序(公展、說明會、審議會)流於形式的困境,並結合「溝通式規劃」(Communicative Planning)理論,提出確保共識品質的具體機制設計。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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