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依憲法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得直接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其行使職權所適用之法規範為違憲之判決?
- A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B 核能安全委員會
- C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D 中央選舉委員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權的運作中,一般的局、處、委員會通常必須聽命於所屬的部會或行政院;但有一類特殊的機關,法律特別規定它們在行使職權時要「超出黨派、獨立運作」。當這種『不需要看長官臉色』的機關發現自己正在使用的法律可能違憲時,它是否有權力繞過上級,直接向最高層級的司法機關請求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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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聲請權:別再搞混機關位階!
這題如果答錯,建議回去重修行政法組織論。憲法訴訟不是菜市場,不是隨便一個委員會就能喊著要聲請違憲。
- 基本規則:依《憲法訴訟法》第 47 條第 1 項,僅限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認法規範牴觸憲法,始得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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