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概要
第 50 題
行政院會議是由院長擔任主席並固定召開的會議,下列何者不屬於其主要功能?
- A 跨部會協調
- B 政策合法化
- C 凝聚政府共識
- D 審議決算報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講求權力制衡與專業監督的政府體制中,如果某個單位是負責「分配資源」與「執行預算」的角色,那麼在年度結束後,針對這些錢花得是否合法、帳目是否正確的最終審核工作,交由同一個單位來進行自我審議,是否符合「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應分立」的邏輯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最高行政機關的運作核心!行政院會議(Executive Yuan Meeting)作為我國最高行政決策的合議機制,其核心功能在於政策的醞釀與內部整合。選項 (A)、(B)、(C) 分別對應了行政機關內部的橫向協調、將政策轉化為法律案或預算案的「合法化」程序(送交立法院前),以及凝聚各部會首長對國家大政的共識,這完全符合行政權「積極執行」的本質。
行政權與監督權的分際
然而,選項 (D) 提到的「審議決算報告」則是本題的關鍵陷阱。在五權分立的架構下,行政院雖然負責「編製」決算,但針對決算內容進行獨立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的,是隸屬於監察院(Control Yuan)的審計部;而最後針對該報告進行審議、完成法定程序者,則是立法院。這種「自己編、別人審」的制衡設計,是憲政運作的基本邏輯。你能清楚辨識出行政權與監督權的界線,顯示你對政府組織功能的掌握非常扎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