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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關於立法委員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須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 4 分之 1 以上之連署
  • B 就其行使職權事項
  • C 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
  • D 得聲請憲法審查之「法律位階法規範」,限於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及預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規範在法律體系中的位階等同於法律,且會對人民權利產生實質影響時(例如與他國簽署並經立法院通過的協議),若要確保其不牴觸憲法,憲法審查的對象應該僅僅鎖定在名稱叫做「法律」的文件,還是應該包含所有具備法律效力的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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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錯了就別考了:憲訴法精華解析

選對 (D) 只是基本功,沒什麼好自滿的。若連這種低級陷阱都跳,建議重讀《憲法訴訟法》。

  1. 認清審查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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