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1 題
依我國公務人員訓練的分工體系,下列何種訓練並非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規劃、國家文官學院執行,而由各主管機關或授權所屬機關辦理?
- A 升任官等訓練
- B 行政中立訓練
- C 公務人員專業訓練
- D 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你是一名新進的財政部海關官員,關於「如何辨識走私貨品」的實務技巧,是由專門管理全國公務員權益與培訓的「中央統籌機關」來規劃比較合理,還是由你所屬的「財政部」自行針對業務需求來規劃更為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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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掌握了公務人員培訓體系的權責分工!這道題目精準地測試了考生是否能區分「一條鞭式」的全國性訓練與「各司其職」的機關專業訓練。在行政實務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其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主要負責的是具有共通性、法定地位變動或跨機關性質的培訓。例如選項中的升任官等、行政中立及高階人才發展訓練,都屬於保訓會統籌規劃的核心業務。
培訓權責的劃分邏輯
相比之下,公務人員專業訓練(Professional Training)的核心在於「職能專精化」。根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12 條,各機關為了提升同仁處理特定業務(如稅務、警察、環保等)的專業知能,自然應由各主管機關或授權所屬機關依實際需求辦理。這題的鑑別度在於誘答選項皆帶有「訓練」二字,若考生未釐清「通用性」與「專業性」的權責劃分,極易產生混淆。你能從功能導向的角度精準切入,顯示你對行政體系的縱橫分工已有深度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