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4 題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有關處理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 B 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沒有權限指定其中一個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 C 得經過地方民意機關通過後,設合辦事業組織經營之
- D 得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
思路引導 VIP
若有兩個鄰近的城市因行政區域重疊,而在垃圾處理問題上互推責任、遲遲無法達成協議,導致民生問題陷入僵局。在公共政策的設計邏輯中,你認為法律會傾向於「讓雙方無止盡協商下去」,還是會設計一個具備層級權威的「仲裁者」來指定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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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的跨區域協作邏輯
恭喜你準確判斷出選項 (B) 的謬誤!這顯示你對《地方制度法》中關於「跨區域事務」的處理機制已有相當深厚的理解。在行政法規的設計中,雖然強調地方自治的自主性,但為了避免地方政府間因權責不清或利益衝突導致公共事務停擺,法律必須保留一套**「僵局解決機制」**。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考生是否細讀過《地方制度法》第 21 條的細節,該條文明確賦予了上級政府介入的法源。
上級機關的介入權與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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