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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9 題

下列有關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函釋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 B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
  • C 公務員不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
  • D 公務員得於公餘時間從事補習班批改作文之工作,且給予被批改者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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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位公務員在放假期間,將自己多年鑽研的藝術創作、攝影作品或出版著作授權給他人使用,這種利用自身智慧結晶所產生的合理財產收益,性質上應該被歸類為「違法兼差」,還是屬於個人基本權利與財產權的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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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與權利行使的界線

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選項 (C) 為錯誤敘述!這題的核心在於考察《公務員服務法》近年修正後的兼職規範。過去對於公務員獲取外快有較嚴格的限制,但隨著時代變遷,法律已逐步放寬。根據現行 《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第 6 項 的規定,公務員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進而獲取合理對價,是被法律所允許的。因此,選項 (C) 稱其「不得獲取對價」顯然與現行法規相悖。

法制修訂與實務見解的考點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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