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4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概要
第 一 題
立法院三讀通過團體協約法第 13 條修正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修正符合奧爾森(Mancur Olson)在集體行動的邏輯(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中之主要論點在勞資關係領域亦適用的理由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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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團體協約法第13條指的就是著名的「禁搭便車條款」。接著應從兩個層次拆解題目:
- 法規層面:說明該條文的內容與立法目的(保障工會協商權、防制雇主分化、鼓勵勞工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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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考生對團體協約法「禁搭便車條款」的理解,以及能否將法規背後的精神與 Mancur Olson 的公共選擇理論(集體行動的邏輯)相連結,屬於法理與學說結合的進階考題。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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