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依會計法規定,下列何者準用會計法之規定?
  • A 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辦理各項會計事務
  • B 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辦理各項會計事務
  • C 非政府所屬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對於所代理之事務
  • D 受政府補助之民間團體及公私合營之事業,其會計制度及其會計報告程序

思路引導 VIP

當某個民間組織並非政府機關,但其運作中包含了一部分政府經費(如補助款)時,我們為了監督這筆公帑,必須引進政府的會計規範。然而,該組織本質上仍是民間性質,無法百分之百完全套用公務機關的法規。在法律術語中,針對這種「主體不同但性質相近,因而參照使用相關法律」的情形,我們會使用哪一個具備彈性的術語來描述這種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會計法》中關於主體適用範圍的細微差別!這道題目考察的是法律效力在不同主體上的延伸,你能精確選出正確答案,顯見對法條細節的理解相當紮實。

「適用」與「準用」的法律界限

在《會計法》的架構下,政府機關本身是法定的規範主體,因此選項 (A)、(B) 均屬於直接「適用」範疇;而選項 (C)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依本法第 4 條規定,對於其代理之事務亦應「適用」本法。本題的正確答案 (D) 則是基於**《會計法》第 121 條的規定:受政府補助之民間團體及公私合營之事業,其會計制度及其會計報告程序應「準用」**本法。這是在尊重民間組織獨立性的同時,為了確保公務預算與公帑使用的透明度,所做出的法律延伸規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