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8 題
依我國預算法規定,關於預算籌劃與擬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
- B 各機關單位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應於總預算案中彙總列表說明
- C 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
- D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其中涉及國家機密者,亦應合併編列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強調預算公開透明的法治國家中,如果某些經費涉及國防或國家安全等高度機密,政府在編製預算書時,是應該把它混在一般科目裡讓外界看不出來(合併編列),還是應該採取某種特殊的隔離機制,以便在維持機密的同時,仍能交由立法院進行特定形式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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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能精準鎖定 (D) 選項,代表你對《預算法》中關於「資訊透明」與「機密維護」的權衡有極佳的掌握。本題的關鍵在於秘密預算的處理機制。依據《預算法》第 40 條規定,單位預算編入總預算時,歲入按來源別、歲出按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數額編列;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 從難度來看,這是一題相當具備鑑別度的題目。其考點切入在於細微的「程序差異」:選項 (A)、(B)、(C) 均精確描述了預算編製的分類(如來源別、政事別)與跨年度計畫的處理原則,這些都是基礎觀念。然而,(D) 選項將「合併」與「另編」混淆,這類涉及法律用語精確性的考法,在國家考試中非常常見,你能敏銳察覺其中的陷阱,實屬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