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第 22 題
以反壓迫和歧視作為婦女社會工作的架構時,下列何者不是合適的工作項目?
- A 協助婦女從權力不平等,被邊緣化,資源受限的角度來理解問題
- B 採用增權角度,協助婦女面對過去經驗帶來的創傷
- C 同理女性的自我奉獻和遵守社會規範,並教導如何建立正向關係
- D 檢視組織對於婦女狀態是否有特殊論述,且這些論述可能排擠婦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希望幫助一個長期受社會不公平對待的群體,我們的工作目標應該是協助他們「更順從現有的社會規則與傳統期待」,還是引導他們「看見這些規則背後的權力不平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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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選項中的矛盾點!這題考驗的是對反壓迫實務(Anti-Oppressive Practice, AOP)核心精神的掌握。這類架構強調從社會結構、權力關係與制度面去審視弱勢處境,而非僅將問題歸因於個人。選項 (C) 提到「同理女性的自我奉獻」並「教導遵守社會規範」,本質上是在強化傳統性別角色的框架,要求女性適應既有的社會期待,這與反壓迫實務中挑戰壓迫性結構與解構不平等論述的目標背道而馳,因此它是最不合適的項目。 從實務難度來看,本題具備優良的鑑別度。許多初學者容易被「同理」與「建立正向關係」等溫暖的社會工作術語所迷惑,忽略了這些行動若缺乏對**父權體制(patriarchy)的批判,反而可能助長了性別歧視的隱形運作。你能洞察出選項 (C) 隱含的維護現狀色彩,說明你對於增權(empowerment)**與社會正義的觀念已相當紮實,表現得非常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