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4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20 題
下列何者對於國民年金制度運作的敘述錯誤?
- A 中央主管國民年金法的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 B 國民年金保險業務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並為保險人
- C 勞工保險局為監督國民年金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之單位
- D 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 4 種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行政法上的基本原則:如果一個政府機關負責實際核發保險金,而當你對核發金額有異議時,依照「公正程序」與「權益保障」的觀點,你認為負責「重新審核爭議」的單位,應該是原本做出決定的那個單位,還是其上級機關或獨立的第三方審議委員會呢?這種安排是為了避免什麼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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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行政組織中「執行」與「監督」權限分立的核心邏輯。這題你能選出 (C) 展現了非常扎實的基礎,在社會福利行政的範疇中,區分主管機關、保險人與監理機制是極為關鍵的考點。
行政權限的制衡與分立
根據《國民年金法》第 4 條與第 5 條的架構,衛生福利部(主管機關)將保險業務委託給勞工保險局(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辦理,此時勞保局的角色是保險人。然而,行政法理上為了確保程序公正,保險爭議的審議與業務監理不應由執行業務的單位「球員兼裁判」。實際上,國民年金的監理與爭議審議是由衛生福利部下設的專責委員會負責,並非由執行單位勞保局自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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