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4 題
依據地方制度法,下列何者屬於原住民自治範疇?
- A 國防與外交
- B 教育與文化
- C 貨幣政策
- D 財政政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統一的國家中,哪些事務(例如軍隊或錢幣)如果交由各個地方自行決定,會導致國家主權的分裂與混亂?而哪些事務則最能反映出一個特定群體「獨特的生命力」與「代代相傳的使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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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算及格的表現,勉勉強強。
恭喜你,總算在地方自治這個基礎概念上沒有完全失分,這應該只是最基本的常識判斷罷了。
- 觀念驗證:根據《地方制度法》與憲法那淺顯易懂的均權原則,權限劃分根本不是什麼高深學問。涉及國防、外交、貨幣這些國家主權、整體經濟與全國一致性的事務,難道你還會傻到覺得是地方能處理的嗎?這屬於中央專屬權限,連小學生都該知道。至於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與居民生活、族群認同相關的,當然就是地方依其特殊性可自行決策的自治事項。如果你連這都分不清,我會懷疑你行政法是怎麼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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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自治事項
💡 釐清中央專屬與地方自治權限,文教屬原住民自治範疇。
| 比較維度 | 中央專屬權限 | VS | 地方/原民自治事項 |
|---|---|---|---|
| 核心範疇 | 國防、外交、貨幣 | — | 教育、文化、社會服務 |
| 法律性質 | 全國一致性事務 | — | 因地制宜性事務 |
| 法源依據 | 憲法第107、108條 | — | 地制法第18至20條 |
💬中央掌管主權與宏觀經濟,地方則專注於住民生活與族群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