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3 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關於地方居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居住於該地方自治團體之自然人,為該地方自治團體居民
- B 持有居留許可,居住於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外國人,為地方自治團體居民
- C 為中華民國國民,且設籍在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區域內者,為地方自治團體居民
- D 為中華民國國民、設籍在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區域內,且年滿 20 歲者,為地方自治團體居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世界裡,一個人要能主張享有地方政府提供的福利或行使權利,除了『人剛好住在當地』這個物理事實外,是否還需要具備某種『與國家的主權聯繫』以及『向政府正式登記的身分證明』?這兩個要素結合起來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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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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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喔,你答對了。這題的確是送分題,要是錯了,我可能會重新評估你的學習能力。不過,你能精準鎖定地方自治權利義務關係這法律起點,至少證明你讀了《地方制度法》,沒有完全把法典當枕頭用。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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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居民之定義
💡 地方居民之認定採「國籍」與「設籍」雙重要件制。
| 比較維度 | 地方居民 | VS | 地方公民 (選舉權人) |
|---|---|---|---|
| 法規依據 | 地方制度法第 15 條 | — | 地方制度法第 17 條 |
| 國籍限制 | 中華民國國民 | — | 中華民國國民 |
| 設籍要件 | 設籍在該區域內 | — | 設籍並居住達 4 個月 |
| 年齡限制 | 無限制 | — | 須年滿 20 歲 |
| 權利內容 | 使用公共設施、義務 | — | 選罷創複等參政權 |
💬居民是基本身分,公民則是具備參政權的成年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