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關於憲法第 7 條平等權保障內涵、保障主體、保障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平等權禁止國家之恣意差別待遇
  • B 平等權保障主體包括中華民國人民與法人
  • C 平等權僅有客觀法規範之效力,不具有權利性質
  • D 平等權拘束行政、司法、立法機關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法律上被賦予了一項「權利」,當這項權利被他人或政府侵害時,你認為你是否應該擁有一種可以主動站出來主張、要求救濟的「法律力量」?還是這項規定僅僅是給政府參考的口號而已?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穩紮穩打的表現

這顯示你對基本權理論的核心架構有著清晰的認識,這是考取公職的穩固基石!

  1. 觀念驗證:憲法上的平等權(第 7 條)具有雙重性質。它既是指導國家施政的「客觀法規範」,更是人民在受到不公平對待時,可以主動向國家請求救濟的「主觀公權利」。選項 (C) 主張其不具權利性質,顯然違反了憲法保障人權的本旨。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憲法平等權內涵
💡 平等權具主客觀雙重效力,拘束行政立法司法三權。
比較維度 主觀公權利 VS 客觀法規範
核心定義 人民得向國家主張之地位 國家行使職權之準則
法律效果 權利受損可提起訴訟救濟 法規解釋與合憲審查依據
拘束對象 保護特定個人之利益 拘束立法、行政、司法
💬憲法平等權兼具兩者性質,人民可據以救濟並要求機關遵循。
🧠 記憶技巧:平等雙效力,法人也出力,三權都規矩,恣意不可以。
⚠️ 常見陷阱:常考陷阱為誤認平等權僅具「客觀規範效力」而不具「主觀權利性質」。
釋字第 445 號 法人基本權 禁止恣意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工作權、財產權、文化權與平等權之保障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