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5 題

我國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不時發生一些爭議,下列法制中何者有助於查詢這類權限爭議的解決機制?
  • A 憲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 B 憲法、地方制度法
  • C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地方自治法
  • D 行政法人法、財團法人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要處理「中央政府」與「各地方政府」這兩個不同層級公法人之間的『權力界限』與『吵架規則』,這些規則通常會寫在定義國家根本架構的「最高法典」,以及專門規範地方事務運作的「基本法」中。你認為這兩部法律的名稱應該分別聚焦於什麼主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關於我國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爭議的解決機制,除了憲法本身的規範外,最主要的具體依據為地方制度法。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7條明文規定:「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從上述法條內容可知,不論是中央與直轄市或縣市之間,或是各級地方自治團體相互間的權限與事權爭議,該法皆已明定負責協調與議決的解決機關。因此,若要查詢這類權限爭議的處理途徑,最適切的法制資源即為憲法與地方制度法,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B。

📝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
💡 憲法與地方制度法共同建構我國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體系。
  • 憲法第107至110條列舉中央與省縣之權限劃分項目。
  • 憲法第111條規定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解決。
  • 地方制度法第77條規定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爭議處理機制。
  • 地方制度法第75條明定地方自治事項違背上位法規之處置程序。
🧠 記憶技巧:憲法分權限(均權),地制處爭議(位階)。
⚠️ 常見陷阱:常誤選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該法屬組織法而非權限爭議解決機制。
均權制度 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 司法院憲法法庭裁判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地方自治與財政制度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