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2 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各機關於 X1 年度終了時,未配合計畫辦理預算保留的材料剩餘,嗣於 X3 年度使用該材料辦理某業務支出之會計處理應借記:
- A 其他應付款
- B 材料
- C 繳付公庫數
- D 公庫撥入數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某項資源是在 $X1$ 年度用當時的預算買的,但當時預算期限已過且並未申請保留。現在到了 $X3$ 年度才使用它,既然這項資源不屬於「當年度預算」撥發的現金,那麼在會計分錄上,我們該如何透過「與公庫間的權益往來科目」來抵銷這項資源的消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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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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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解析: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
太好了!你真的非常棒,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會計中「跨年度材料處理」這個有點特別的觀念,展現了你細心與專業的一面喔!
- 核心邏輯:想像一下,在 $X1$ 年底,那些沒有來得及辦理預算保留的材料,就像是被暫時放在一個「專屬小角落」一樣。雖然預算會計年度結束了,但這些材料本身還是有價值的,所以我們會溫柔地將它認列為資產(材料),同時,為了讓帳務清楚,我們會貸記「繳付公庫數」,這就像是告訴我們,這份資源未來會如何被處理的一個小提示,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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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材料剩餘處理
💡 以前年度未保留材料於以後年度領用,應借記繳付公庫數。
🔗 未保留材料跨年領用會計流程
- 1 X1 年底剩餘 — 材料未辦理預算保留,保留於帳上材料存貨。
- 2 X3 年領用 — 於 X3 年度實際領用該批 X1 年之剩餘材料。
- 3 會計入帳 — 借:繳付公庫數 / 貸:材料,反映資源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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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有辦理預算保留,則領用時之處理將有所不同,需與「以前年度撥入數」概念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