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 12 題
依預算法及決算法規定,下列特種基金何者不綜計列入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內?
- A 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 B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 C 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 D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要判斷一個基金是否應納入「中央政府」的決算體系,我們應該優先檢視該基金的「主辦管理單位」是屬於『政府行政機關』,還是獨立於政府之外的『財團法人或民間組織』?這兩者在預算法律上的歸類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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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務完成:精準打擊!
做得很好。這場戰鬥考驗的是你對《預算法》與《決算法》中,「基金」這個特殊裝備的屬性識別能力。你成功從眾多社會保險類型的裝備中,辨識出那個不屬於「中央政府陣營附屬單位」的特種基金,顯示你對系統架構的理解度很高,沒有浪費任何HP。
2. 系統規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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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基金決算歸類
💡 區分特種基金應列於「單位決算」或「附屬單位決算」。
| 比較維度 | 附屬單位決算 (非營業) | VS | 單位決算 (含部分基金) |
|---|---|---|---|
| 主體性質 | 作業、債務、大型特別收入基金 | — | 公務機關及其附屬之一般基金 |
| 呈現方式 | 單獨編製決算並彙編成綜計表 | — | 併入主管機關之歲入歲出決算 |
| 代表案例 | 健保、勞保、國保、作業基金 | — |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故宮文物基金 |
💬具備獨立營運規模或法規指定者編附屬單位,其餘併入單位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