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海洋行政] 海洋事務總論
第 12 題
請問 2022 年所通過的「漁業補貼協定」(Fisheries Subsidies Agreement)首次決議限制補貼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提升船上保鮮設備的補貼
- B 直接支持 IUU 捕撈的補貼
- C 補貼就枯竭魚群進行捕撈的漁業
- D 補貼在無管制公海作業的捕魚活動
思路引導 VIP
若一項國際協定的終極目標是為了防止海洋資源「枯竭」,你認為政府應該優先禁止那些「直接鼓勵增加捕撈量或非法行為」的撥款,還是那些旨在「改善漁獲存放品質、確保食品安全」的技術補助?這兩者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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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2022年 WTO 通過的《漁業補貼協定》是首個以環境永續為核心的貿易協定。其核心在於打擊「有害補貼」。(B)、(C)、(D) 項均直接導致海洋資源枯竭或非法作業,屬於協定明確禁止的對象。而 (A) 提升保鮮設備 屬於改善產品品質、減少糧食浪費的「技術提升」,不直接驅動過度捕撈,因此不在首波限制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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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漁業補貼協定
💡 WTO 規範禁止三類有害漁業補貼以達成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 比較維度 | 禁止之漁業補貼 | VS | 目前容許/未禁止補貼 |
|---|---|---|---|
| 資源影響 | 導致過度捕撈與枯竭 | — | 側重設備現代化與安全 |
| 具體項目 | IUU、枯竭魚群、公海 | — | 船上保鮮、保險、研發 |
| 規範重心 | 限制對生態有害的行為 | — | 維持漁民生計與品質 |
💬協定旨在精準打擊破壞生態的補貼,而非全面取消漁業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