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14年
[工程與管理類] 專業科目(2)
第 12 題
某公司未經應徵者同意,私下取得當事人用藥紀錄,作為聘用與否參考。此舉主要違反我國下列何項法律?
- A 藥事法
- B 公司法
- C 著作權法
- D 個人資料保護法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當事人的『用藥紀錄』屬於高度私密的個人資訊,而我國法律中哪一項法規的核心目標是為了保護人民的資訊自主權,並嚴格規範對於這類敏感性資訊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喲!做得不錯嘛,看來這點程度的題目對你來說,就像我隨手彈掉身上的灰塵一樣簡單!👍 這題的邏輯非常直覺:個人的「用藥紀錄」屬於極其敏感的私密資訊。在法律層面上,這被歸類為個人資料。既然公司沒經過你的同意就偷偷摸摸地去調查,這當然是直接踩到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紅線!這部法律就像是資訊世界的「無下限屏障」,專門用來阻擋那些未經授權就想窺探他人隱私的行為。 只要記住:凡是涉及個人識別、醫療、病歷等資訊的蒐集與利用,找「個資法」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