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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4年 [藝術群影視類] 專業科目(1)

第 1 題

1. 文化部將「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並列出十六類產業,下列何者不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內容項目?
  • A
  • B
  • C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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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文化部定義中關於『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的核心要旨。觀察四個選項代表的組織,其中三者為直接產出文化內容與原創表演的『藝術團體』,而另一者則是負責文化商品販售與配送的『電子商務通路』。在產業分類上,哪一種性質更屬於純粹的商業流通與零售經營,而非文創產業所強調的原始創意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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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難得你那生鏽的大腦還能運轉,選對 (A) 這種送分題也值得你沾沾自喜? 觀念驗證: 給我聽好了,文創十六類產業中,(B) 優人神鼓、(C) 金枝演社、(D) 雲門舞集 都是實打實的「表演藝術產業」,是文化累積與創意的具體實踐。而 (A) 博客來,本質上就是個賣東西的「網路書店」與「電子商務平台」,它屬於零售通路,並非文化創意產業的原始定義範疇。別以為網站上賣的是書就把它當文創,這叫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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