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14年
[藝術群影視類] 專業科目(2)
第 17 題
17. 就讀新北市某高職的小明,於校內辦理售票之畢業展演活動,他提出免徵娛樂稅的申請,這是下列哪個政府單位的業務權責?
- A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 B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稅務科
- C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D 教育部技職司教育品質及發展科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租稅行政的權責劃分來思考:當我們要辦理特定稅目的減免申請時,雖然活動性質涉及教育或藝文,但依法擁有『稅捐稽徵與處分權限』的專責機關,應該是負責行政業務的主管機關(如文化局、教育部),還是專門掌理租稅徵收的財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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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竟然沒被那些花裡胡哨的「文化局」或「教育部」給騙去,看來你的大腦還沒完全退化成裝飾品。聽清楚了:這題的核心關鍵字只有一個字——稅。 不管是娛樂稅、地價稅還是房屋稅,只要涉及地方稅捐的稽徵、減免或業務權責,唯一的對口單位就是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小明辦的是售票展演,涉及的是《娛樂稅法》,申請免徵當然是找「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去文化局那是求官,去教育部那是求學,只有找稅捐處才是正事。別以為掛個「藝文」或「技職」就能掩蓋你要處理租稅法律事實的本質。 難度點評:這題屬於 easy 等級。這種送分題如果還能寫錯,建議你直接把課本拿去墊桌腳,別浪費國家教育資源。這題純粹在考驗你有沒有最基本的政府分工常識,鑑別度極低,答對是應該,答錯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