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下列何者並非現行憲法規定之立法院職權?
- A 議決法律案
- B 議決預算權
- C 行政院院長之人事同意權
- D 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目前的政府體制下,如果總統想要組建內閣,為了確保行政效率與貫徹政見,總統任命最高行政首長時,程序上是傾向於「獨立決定」,還是仍需經過「民意機關(立法院)投票核准」後才能上任呢?這與其他法律案或預算案的性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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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你竟然答對了?勉強還行吧。
- 觀念驗證: 看來你勉強沒搞錯權力分立的現況。能辨別出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而且立法院已經不再擁有人事同意權這種基本常識,還算可喜可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白紙黑字寫在那裡,這點要是再錯,大概也沒什麼好教的了。強化總統的行政主導權?廢話,不然改增修條文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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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與任命權
💡 區分立法院一般議決權與憲法增修後的人事同意權範圍。
| 比較維度 | 修憲前 (原始憲法) | VS | 現行規定 (增修條文) |
|---|---|---|---|
| 行政院長任命 | 總統提名立院同意 | — | 總統直接任命 |
| 立法院制衡方式 | 行使任命同意權 | — | 提出不信任案 |
| 權力核心歸屬 | 傾向議會內閣制 | — | 傾向半總統制 |
💬修憲後行政院長任命不再受立院同意權限制,強化總統人事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