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申論題
114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航行安全與氣象
第 二 題
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係對「避碰責任」有其一致性之規範,故各條款之間有其優先(priority)的概念;簡言之,優先條款之排序,序位愈小者愈優先適用且重要。請回答下列問題:
就下列條款排序之並說明其依據或理由:R2(責任)、R10(分道通航制)、R13(追越)、R15(交叉相遇)、R18(船舶間之責任)以及 R19(船舶在能見度受限時之措施)等六條款。(25 分)
就下列條款排序之並說明其依據或理由:R2(責任)、R10(分道通航制)、R13(追越)、R15(交叉相遇)、R18(船舶間之責任)以及 R19(船舶在能見度受限時之措施)等六條款。(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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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 COLREGs 各條款間『法規競合』與『排除條款(Notwithstanding/Except)』的解讀能力。解題時應先從『最高指導原則(總則)』與『環境前提(能見度)』切入,接著尋找條文中明文規定的排除字眼(如 R13 的『不論...』與 R18 的『除...外』),藉由法理上的『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推導出正確的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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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中,各條款之適用順序取決於「總則凌駕性」、「環境前提劃分」以及條文內明文標示的「排除條款(Notwithstanding/Except)」。依據「序位愈小者愈優先適用且重要」之原則,此六條款之優先排序由先至後為:R2、R19、R13、R10、R18、R15。 【論述】 一、優先排序與法規依據分析(由最優先至最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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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REG 條款適用優先序位
💡 依據總則凌駕性、環境前提及條文內排除條款判定適用順位。
🔗 COLREG 條款適用過濾流程
- 1 R2 最終防線 — 考量責任與背離規則,作為所有行動的最高原則。
- 2 R19 環境判定 — 依能見度受限與否,決定是否進入互見規則區間。
- 3 R13/R10 特殊動態 — 優先處理追越船舶及分道通航水域之限制。
- 4 R18 船種階級 — 判斷不同操縱能力船舶(如帆船、限向船)之權責。
- 5 R15 基礎相遇 — 最後落實於兩動力船互見時的交叉相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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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R13 追越條款在所有互見規則(R11-R18)中具有最高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