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尤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 B 刑法規定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使人身自由遭受過苛侵害,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 C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違憲法比例原則,未侵害人身自由
- D 刑法規定之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處分,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針對某種行為設定了「極高的最低刑度」,卻沒有給予法官權限去根據犯罪情節的大小(例如:大規模販售 vs. 少量自給自足)來彈性調整刑罰時,這種「一刀切」的規定,通常會觸及憲法中關於刑罰與罪責之間關係的哪一個核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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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與比例原則
💡 限制人身自由之法律效果須與犯罪情節輕重相當,方符比例原則。
| 比較維度 | 刑事處罰 (如累犯、大麻罪) | VS | 保安處分 (如強制工作) |
|---|---|---|---|
| 審查核心 | 罪刑相當原則 | — | 必要性與關聯性 |
| 違憲爭點 | 法定最低刑期過重 | — | 限制手段與刑罰無異 |
| 代表釋字 | 釋字 775、790 號 | — | 釋字 812 號 |
💬兩者雖目的不同,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均須通過嚴格比例原則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