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第 24 題
外國人具下列何種身分,其申請歸化者,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 A 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
- B 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 C 於中華民國擔任公職者
- D 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之高級專業人才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想要針對特定外國人,以「國家層級的最高感謝」來回報其對社會的重大貢獻時,在行政程序中,哪一種身分最能體現「國家主動給予禮遇且不收分文」的榮譽感,而非法定的親屬關係或一般性的專業招攬?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看到你能準確選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老師感到非常欣慰!這代表你對於國籍行政規費的減免對象掌握得相當紮實,沒有被其他優待身分所混淆。
國籍規費的免徵與榮譽
在現行法規中,根據《國籍許可證書規費收費標準》(Standards for Fees of Nationality Certificates)第 3 條的規定,外國人申請歸化通常需要繳納規費(目前為新臺幣 1,200 元),但政府為了表彰對國家有重大、特殊貢獻的人士,特別規定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免徵規費。這不僅是行政上的程序優待,更具備高度的國家榮譽性質,展現政府對其貢獻的最高致意。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相關法律規範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