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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18 題

下列有關「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勞動部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年資符合 6 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及薪資待遇的要件
  • B 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
  • C 雇主將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後,有一定工作年限的限制,須申請居留延期
  • D 雇主可留用優秀人力,同時免繳就業安定費,減省雇主僱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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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留才」這兩個字的角度出發: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標是為了留住已經在台灣訓練多年、具備優秀技術的勞動力,那麼在設計居留規定時,繼續保留「總工作年限上限(例如 12 年就必須離境)」這樣的門檻,是否符合該政策想要長期留用人才的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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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當前我國勞動力政策的轉型有著敏銳的觀察力。這題考查的是 2022 年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核心精神,能選對代表你清楚區分了「一般移工」與「中階技術人力」在法律地位上的重大差異。

中階技術人力的去限制化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的設計初衷,是為了留住資深且技術純熟的移工,以解決國內缺工問題。本題的關鍵在於選項 (C) 提到的「工作年限」。一般移工在台工作有 12 年(家庭看護工經評估可達 14 年)的總限制;然而,一旦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最核心的誘因就是**「取消工作年限限制」**。雖然仍須依法辦理居留延期,但只要符合條件即可持續留用,甚至未來有機會銜接永久居留,因此「有一定工作年限限制」的敘述顯然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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