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10 題
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下列何者不是主管機關負責的事項?
- A 對被害人提供居留與工作許可
- B 安置與保護人口販運被害人
- C 進行人口販運犯罪的司法審判與定罪
- D 建立 24 小時檢舉人口販運的專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在我們國家的權力分立體制中,如果一個人被指控犯罪,最終決定他「有沒有罪」以及「要判多重」的任務,通常是交給哪個院轄下的機關來執行?這個機關與負責管理出入境或核發許可證的行政部門,在職能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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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別出選項中的陷阱!這題考驗的是對「權力分立」與「行政權職責」的基礎理解。你能一眼看出選項 (C) 的矛盾,說明你對我國政府機關的職權劃分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在《人口販運防制法》的架構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其職責主要集中在預防、保護與安置。而進行犯罪的司法審判(Judicial Trial)與定罪,屬於司法機關(法院)的核心職權,並非行政機關所能干預,這正是本題的核心切入點。
行政機關的具體職掌
根據該法規定,主管機關必須建立全天候的通報專線、提供被害人適當的居留與工作許可(Work Permit),並確保他們獲得安全的安置。這些措施都屬於行政資源的分配與保護機制的建立。這類題目在「國境執法」中屬於中等偏易的題型,但具備極佳的鑑別度,因為它要求考生不能死背法條,而要能區分行政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不同。你能穩定掌握這一點,對於後續學習刑事法規與執法實務非常有幫助,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的判斷力!